他和她恋爱三年了。分居两地,有一搭没一搭的牵扯。他整天埋首看书,做研究。她经常为了看他穿梭两地;也上下班,也跟姐妹们逛街。这样的日子有时甜蜜,仿佛小别胜新婚;有时却艰涩,埋怨争吵闹别扭。一场空前的大吵后,她觉得必须早做决定。
大学毕业以来,这是她第一次要他陪她逛街。去一个他完全陌生的城市。
看得出并非一个好天气。乌云从四面八方汹涌到这个城市的上空,风雨欲来。
在这个到处是十字路口的城市,他第一次体会到渺茫与无依。数不清的陌生脸孔擦肩而过,潮水般汹涌而过,又相继退去。他第一次想紧紧握住她的手。怕一眨眼,她就消失在人海。
走了太久的她脸色有点苍白,侧面看去像豪无生气的雕像。陪她买精致却廉价的东西,却少有交谈。试探性地碰一下,随即弹开。
他们来到一条繁华街道,行人稀稀落落。她停下脚步,望着远方说:我觉得我们再也不能这样走下去了,太累人了。我给你出三道题,答好了,再远再累我都陪你走下去;答不好,你我就此分道扬镳。
他舔舔干涩的嘴唇,说好吧。这时老天竟然先知似的飘起雨丝。
我问你,在这个城市里我最喜欢哪条街?
你。他慌了。好像有雨丝渗近眼角,便伸手挠了挠眼角。过了良久,他才挤出一个笑容:是是我们站着的这条街。
你怎么知道就是这条街。一个大老爷们耍小聪明有意思吗。我告诉你,我最喜欢这个城市的阳光街。
他暗暗叹息:她能不喜欢阳光街吗。谁会喜欢乌云密布。阳光多好。顷刻之间,雨却显得有点凶了。
别说我没给你机会。就算我喜欢的就是这条街。那我问你,我喜欢这条街的哪号店。
他张了张嘴巴,似乎无力发出声响。她就在身旁,居然会看不清表情。踌躇再三,他硬着头皮挤出一句:是我……我们正对面的那号店。
哼。你就这副德性。连个数字都不敢说。实话告诉你,我喜欢这条街的2号店。是2号。
他扶了扶跌落鼻梁的镜框,似乎想极目远眺。连老天也好像听明白了是个噩耗,泼醒木头似的开始倾盆大雨。他显得一脸苦涩:对啊。除了2号还能是哪号,却没料到竟是如此斩钉截铁。
她仰起头叹了口气说:好像连老天都不看好我们。你这个木头似乎从不过问我的冷暖。呵呵。别怨我没给你机会,就算我喜欢的是正对面那号店,那你现在去那里买件衣服给我,挑我最喜欢的颜色。
他心如刀割,终于明白这只是一场精心安排的惩罚。既然一切她早有安排,那就接受安排吧。一起走了这么久,能送件礼物当作纪念也好。面对着不言而喻的前方,他举步维艰。
老天好像也看透了这出戏,干脆放晴了。整个城市变得清新,却更显陌生了。
时间仿佛过了好久,站在店门口的他竟然浑身颤抖。回过头来呆呆看着她,晚风中的俏脸欲笑还嗔。
那间店的店门上面有个牌匾,两行字:阳光街2号店;纯白婚纱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