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大家带来:赝品父亲的罪恶
2012年12月12日九时整,在金江区人民法院(化名)民事审判庭第七庭里,审判长张伟华(化名)身着宽松的法袍,快速走进了法庭。他环顾了一下法庭,见各方当事人悉数到场,然后核对了当事人的身份,随即敲响了法锤,并高声宣布原告王清明(化名)诉被告赵艳丽(化名)离婚纠纷一案正式开庭。
紧接着,张法官又宣布了合议庭组成人员和法庭纪律,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在听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否定回答后,张法官又问,是否申请公开审理。原告王清明的代理律师则当即提出,该案会涉及当事人隐私,不宜公开审理,张法官在简要听取了原告代理律师的意见后,随即要求旁听人员离场。
案件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张法官要求原告王清明明确其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王清明的代理律师清了声嗓子,然后代为陈述,提出了四项请求,一,坚决要求与被告赵艳丽离婚,二,孩子王小宝归赵艳丽抚养,自己不承担抚育费,三,夫妻共同财产的70%归原告王明清所有,四,要求被告赵艳丽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其离婚的理由主要是被告婚内出轨,令原告王明清做了八年的赝品父亲,这让原告在感情上受到了巨大的伤害。此语一出,被告赵艳丽当即站起,并猛地一拍桌子,然后声色俱厉地骂道:“畜生,你们全是畜生。”张法官听到这里,立即猛敲了数下法锤,责令被告坐好,并警告其要注意法庭纪律,但张法官的训诫,却没能制止赵艳丽随后的嚎啕大哭。张法官见被告的情绪始终无法控制,只好宣布休庭了。然而,这到底是一起什么样的案子呢?被告赵艳丽的情绪为何会如此激动。带着这样的疑问,一个鲜为人知的故事随着法庭的进一步调查,逐渐浮出了水面。
在接下来的法庭上,王清明痛苦流涕地陈述了其与赵艳丽之间的相识、相恋、结婚、生子的全部过程。然而,好景不长,随着孩子徐徐长大,王清明发觉儿子的身高、相貌与自己不是很像,再加上朋友、同事、邻居们的风言风语,王清明开始怀疑孩子是否是亲生的,为了解开迷惑,王清明决定背着妻子做亲子鉴定,结果发现儿子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所以一怒之下,将赵艳丽告上了法庭。
王清明的遭遇看来值得同情。然而,在赵艳丽的口中,事实却变成了另外一种说法,赵艳丽说孩子的确不是王清明的,因为王清明根本就是头“骡子”——没有生育能力。此语一出,法庭上一片哗然,但赵艳丽稍候的话语却更雷人。
原来,王清明的父亲是当地有名的企业家,家资过亿,但其传统思惟非常严峻,加之五代单传,而自从王清明结婚后,5年了,却迟迟没有子嗣,其父亲为了督促王清明早点给其生个孙子,曾多次在重要场合扬言,如果王清明无子,其将把资产全部捐献。而王清明清楚自己患有性功能障碍,但为了得到父亲的资产,便萌生了一个邪恶的念头。一天晚上,他借机灌醉了赵艳丽,并找人强奸了她,从而令她怀上了孩子。孩子出生后,王清明便顺理成章地得到了父亲的财产。而这件事,还是在多年后,那个强奸她的人无意间说出来的。当时,赵艳丽连死的想法都有,只是后来考虑到孩子是无辜的,也因为深爱自己的丈夫,理解丈夫,所以才未告发丈夫,没想到如今丈夫却以此为由与她离婚,这是赵艳丽万万没有想到的。
究竟孰是孰非,张伟华法官一时陷入了深思之中。心想:如果赵艳丽所述属实的话,那么这个案子将涉嫌刑事犯罪,应该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如果……想到这,只听王清明一阵“嘿嘿嘿”的冷笑,并称赵艳丽是在编故事,还说赵艳丽是在诬陷自己。说完,便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医院的诊断证明,以证明自己具有完全的生育能力。还说,对于赵艳丽所称的那个强奸犯,早在一年前,就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于非命。
对于原告与被告迥然不同的说法,张伟华法官很是震惊,急忙询问被告是否有证据证明。赵艳丽摇了摇头,伤心至极。在询问了双方还有无其他证据后,立刻决定再次休庭。王清明见状,沾沾自喜,其始终认为自己成竹在胸,胜券在握。其代理律师亦告诉王清明,如果对方无证据,其说也白说。可是,为了慎重起见,张伟华法官庭后,便将案件上报给了审判委员会,经审判委员会深入讨论后,一致决定,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然而,经过公安机关数月的侦查发现,赵艳丽所述不假,虽然强奸犯已经死亡,但从其在交通事故案中遗留的物证及DNA显示,孩子的确是死者的。然而,又怎么证明其生前强奸了赵艳丽呢?公安机关当时也是一片迷茫。但是人做事,天在看,公安机关一直没有放弃,后来,经过侦查人员大量的走访调查,终于断定,赵艳丽是清白的,因为大量的证人证实,赵艳丽为人贤惠本分,作风正派,从来不与其他男人不正常交往,尽管丈夫患有严重的性功能障碍,她依然深深爱着自己的丈夫。而公安机关在后来走访了多家医院后,证实,王清明却曾有过多次治疗不孕不育疾病的记录。尽管现在王清明具有了正常的生育能力,但是掩盖不了其过去存在性功能障碍的事实。另外,很关键的一点是,那起交通事故,竟然也与王清明有关。大量的证据面前,王清明无法自圆其说,更无法抵赖,其终于低头认罪,对其如何唆使他人强奸自己的老婆,又如何制造了一起交通意外,杀人灭口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本以为自己做的滴水不漏,然而,天网恢恢,岂有漏网之鱼。
原来,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谋夺家财。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啊。就这样,王清明锒铛入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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