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当上警官那年,年纪还小,笑脸绯红。肩上搭着两条黑亮的大辫子。
他偷盗,抢劫。后来,成为她那里的囚犯。她形容他的样子:“眼睛特别亮,留着胡子,笑起来嘴角歪一下。”
每次提审,他们都遇上。
再以后,换别的警察审问,他一声不吭。
等她来时,他嬉皮笑脸地说:“我要吃个烧饼。”她气鼓鼓地甩一下辫子,还是去买了。
他们也谈审讯笔录之外的东西,她慢慢才知道,他是红军的遗孤。
再后来,他们用眼睛交谈。
她说:“我的眼神说‘你没有希望。’他的眼神说‘可是我喜欢你。”’
她劝他改好,但是一次、两次,他们见面的地方,总是在提审室。
最后一次见面,是在法庭。她在他身后站着。
“钱爱勇,违反刑法第232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他突然回身,看见她。她的眼泪,“哗”地一下流得满脸都是。身边同事捅捅她,她什么也感觉不到。他也哭了,手被缚着,只能甩着头把眼泪从脸上甩下去。
她说:“我的眼神说‘我说了让你改,我恨你!’他的眼神说‘可是我喜欢你。”’
他被推上车带走了。她失控地追着车跑,追到看不见为止。站住的时候。她下意识地看腕上的表。直到现在,她还记得表上的时间:11时30分。
然后,她站在原地。“35分,40分,45分……12时整。”
枪声响起。
今天,她是一个大城市的公安局局长,一个27岁女儿的母亲。
隔了30年,她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惟一记得他的人。她说:“人可以犯很多罪,但是爱,没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