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在12年之后,我从京沪线的南端启程,去另一端。
我是个默默生活的人,朋友很少,只有两个:一个是老狼,心里有事儿的时候就找我抽抽烟;一个是杨子,心里有事儿的时候就请我吃吃饭。
老狼天生就是个文人的料,他写“着急”时也与众不同:我拉肚子,想上厕所,厕所有人,于是焦急。老师教的什么“热锅上的蚂蚁”他是一概不用的。
杨子是典型的钻石王老五,英俊随和而且他老爸很有钱。有钱没什么不好,可以让人觉得高高在上,不用低着头走路。杨子的女朋友很多,都是些藤蔓一样的女子,换得很勤。杨子的人品很好,和那些女子只谈风月不谈身体,这也是我接受他做朋友的一个重要原因。
先是杨子要请我吃饭,我说:“怎么有这么好的兴致?”
他说:“我要恋爱了。”其实杨子又有哪天不是在恋爱呢,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这次绝对是一见钟情。”他说。
其实所谓一见钟情无非就是把你理想中的她和现实中的她联系在一起罢了,也值得大惊小怪?我只是笑笑,没表什么态。
杨子的饭却是推不掉了,于是去了一家韩国烧烤,倒不是因为味道好,只不过是那里速度快罢了。在我来说,吃饭事小,读书事大。我每天都把用在吃饭上的时间减到最少,随便吃点简单的,杨子开车送我回来。
下车的时候我问:“你那个女朋友叫什么来着?”
“小米儿。”他说。我心想他女朋友这个姓儿不常见,只在电视里见过一次,好像是在《天下粮仓》里,大约有个叫米河的,记不太清了。
再是老狼,老狼和我说要追求一个女子。
这事儿倒让我觉得有些新鲜。文人的通病就是眼高于顶,普普通通的女子哪里入得了他们的法眼?何况老狼现在算得上是标准的文人,在六七家时尚杂志开有专栏。
我说:“能不能也让我见见她啊?”
“八字还没一撇呢,哪儿跟哪儿啊!”
“那她叫啥?”
“不知道。”
“算了,我还是做自己的事吧,别人的事除非自己找我说,否则我一律不问。”
杨子请我吃饭的次数多了起来,每次都零零碎碎的说说他的一见钟情。我是沉默的一个人,做个听众绝对合格,他需要的不就是一个听众吗?自然要找我。
杨子是个做惯了王子的人,许多的事情在他看来本是轻而易举的,当然这也包括拥有公主对王子的爱情。
杨子拿了玫瑰对唐小米说:“我能认识你吗?”
“不能。”然后她就绕过呆鹅一样的杨子,飘然而去。
杨子和我说,这是他最窝囊的一次。
然后杨子就每天出现在她必经的小路上,每天一束玫瑰,都是价格不菲的蓝色妖姬。
可惜对白只有两句——“我能认识你吗?”“不能。”
后来杨子打听到她的宿舍,把她们一宿舍的人全都收买了,条件是每人每天一袋子薯条一盒冰淇淋一袋瓜子一袋锅巴还有一块德芙巧克力。杨子费了很大的财力和体力,做了她们宿舍的杂工,而她还不知道。不过,好处总是有的,那就是杨子总算可以认识她了。
他三天两头的去她们宿舍送东西,有次只有小米儿一个人在。杨子有句话憋在心里很久了,于是问:“你为什么对我不感兴趣呢?”
小米淡然地说:“我为什么要对你感兴趣呢?”
“因为我想做你的男朋友。”说就说吧,尽管杨子心里有点儿没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