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从小在豫东一个偏远贫瘠的小乡村里长大,父母都是安分的农民。
儿时的记忆中,母亲精明能干,她不但是种田的好手,而且把我们家里里外外都收拾得有条有理。
那时,农家的孩子是买不起衣服穿的,可是母亲用粗棉布却可以做出比买的都要好看和得体的衣服,让我可以在其他小孩子面前尽情炫耀。
那时的母亲,是一个自信快乐的年轻妇人。
二
后来,我考上了大学。
五光十色的城市生活让我眩晕、痴迷、幸福、不知所措,但自从我一踏上这座省会城市的土地,我一下子就爱上了她。
我拼命地学习,努力适应周围的一切,只为让这座陌生的城市能够接纳我。
大学四年,我只在放寒暑假时才会回家住上几天。
不经意间发现,父母已经渐渐老去。特别是母亲,满头的青丝开始变得灰白,步履也在我离开时显得有些蹒跚。
不仅如此,我开始觉得,和母亲身体一起老去的,还有那儿时记忆中的精明能干。那个自信快乐的女人,随着岁月沧桑,变成了有些陌生的年老体弱的农村老妇。
三
毕业后,我以优异的学习成绩和四年里刻意积累的处世经验得到了一份待遇丰厚的工作,堂而皇之地成为这个城市的一员。
两年后,我和城里的一个女孩结了婚,并通过贷款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住房,成为我们大学全班同学中的第一个有房族。
婚后好几年,除了春节,我从来没有回过老家,除了偶尔打电话回去。
后来因为岳母身体不好和单位春节加班,我更是连着两年都没有回去过一次。
已经五十多岁的父亲执意要和同村的几个人出去打工,老家就只剩下了母亲一个人。每次打电话回去,总能感觉到她话音里的孤寂。有时和母亲提起让她来城里住上几天,她总是说不习惯城里的生活,又要坐火车坐汽车的,就算了吧。
四
初秋的时候,正好妻子养了一只名贵的小波斯猫,需要每天喂好几次奶,我正好也不放心母亲一个人在家,于是就和妻子商量能不能把母亲接过来住些日子。
给母亲打电话,照例是拒绝。
直到我告诉母亲家里的猫需要喂奶,而我们上班离家远不方便来回跑时,母亲才不说话了,想了半天,最后答应了。
就这样母亲来到了我现在的家所在的这个城市。那是她第一次来到省城,看得出来,这个城市确实让她很不舒服。
母亲带来了两个蛇皮袋,里面塞满了刚从菜园里摘下的新鲜蔬菜和刚从地里掰下的青玉米。其实,这些东西在城市里可以很方便地买到,而且价格很便宜,只是母亲不知道这些。
她战战兢兢地在屋子里走动,小心翼翼地和自己的儿子以及儿媳说话。
六十多岁的母亲知道城市和乡村的区别;知道装修豪华的楼房和简陋的乡下砖瓦房的区别;她知道,即使是在儿子家里,也不能太随便。
五
我是单位的中层领导,整天忙得不可开交,不可能时时陪着母亲。妻子也忙,她得去学校上班,去健身房健身,去电影院看热播的大片,去业余班学英语、财会……我们把母亲留在家里,只有一个月大的小波斯猫陪着她。
母亲来的那天是星期五晚上,一路上车马劳顿,母亲早早地就睡下了。第二天一早,妻子就开始对母亲进行紧急“培训”:马桶按下小钮冲半桶水,按下大钮冲整桶水;给小猫热牛奶的时候要用燃气灶,往左拧一下开关,就能打着火;来电话了,就接一下,让对方晚上再打来;冰箱门不大好,尽量关严实,否则会费电;家里开着空调时,不要打开窗户;如果有人来收水费,抽屉里有零钱;陌生人叫门,尽量不要开……诸如此类。
母亲的表情就像一个懵懂的孩子,这和我儿时记忆中的母亲有天壤之别。我怕母亲记不住,在妻子走后又向母亲交代了半天才出门上班。
后来母亲告诉我,我们走后,她小心翼翼地关上门,愣愣地坐在沙发上。她不敢用抽水马桶,不敢动电视机,不敢开冰箱,不敢接电话……
小波斯猫不停地叫,显然是饿了。她不得不硬着头皮打开了燃气灶,为小猫煮了一杯牛奶。那个上午她只动了一下燃气灶,却差点儿闯下了天大的祸!
六
中午我正好办事路过家门口,就顺便回家看看。还没进家门,就闻到一股很浓的煤气味。我打开家门,看到母亲正坐在沙发上择着青菜,一副少气无力的模样。见了我,母亲想站起来,却晃了晃身子没有成功。我顾不上和母亲说话,一下子冲进厨房,只见燃气灶的开关是开着的,煤气咝咝地响。我连忙关掉开关,打开厨房的窗户、卧室的窗户、阳台的窗户……我不停地跑来跑去,像一只无头苍蝇在各个房间乱窜。
等到这一切做完,我赶紧跑回客厅去看母亲,直到确认母亲没事,我悬着的心才稍稍放了下来。这时母亲终于站了起来,她惊恐地看着我,脸色苍白。
“出什么事了吗,小伟?”母亲小心翼翼地问我。
我说没事,脸却黑得可怕。母亲垂下头,她知道自己肯定闯了祸。
母亲一直颤巍巍地站在角落里,再不敢多说一句话。
妻子终于还是知道了这件事。晚上,她特意把母亲叫到厨房再次“培训”。
七
临睡觉前,母亲把我叫到阳台。
“小伟,明天……我明天想回老家去。”母亲小声地说。我听了忙劝。可是母亲已经下定决心要走,说什么都无济于事。
母亲第二天就回了乡下。这时我才发现,母亲竟一次也没有用过家里的洗手间——母亲在2003年冬天下雪时摔了一跤,从那以后腿脚就不是很灵便,可是她竟然每次方便都去离家很远的一个公厕。
母亲留下的那些青菜和青玉米,我们吃了很长时间。最终还是没能吃完,只好扔掉了。
八
那一年的春天,我的生活发生了重大变故——妻子与我离婚,一个完整的家瞬间破碎。因为承受不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那些日子我每天都生活在浑浑噩噩之中,并最终因为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而被解聘。
我重新变得一无所有,整天闷在家里,借酒消愁。
一天,我在喝醉酒横穿马路的时候,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在地。医生说至少需要在床上躺半年的时间。
母亲再一次进了城。是母亲主动要求来的,她在电话里说:“小伟,妈有些想你了。”
我不想让母亲看到我现在的可怜模样,我劝她回去。
母亲淡淡地笑着说:“我还是住些日子吧。”
“您不是住不习惯吗?”
“慢慢会习惯的。”
当天母亲就用燃气灶给我煮了晚饭。
母亲把碗端给我时,特意大声说:“你放心,煮完饭,我不会忘记关掉燃气灶的。”
说完,我们两个都笑了。
我惊讶地发现,母亲竟然表现出惊人的适应能力:她把冰箱整理得井井有条,每次关冰箱,都不忘看看冰箱门是否关严;她修好了一把断了一条腿的木椅;她把空调的温度调得恰到好处;每当有敲门声,她总是先问一声“谁啊”,然后再通过猫眼看清门外的来人;她把洗手间和地板擦洗得一尘不染;她竟然还学会用微波炉给我烤面包,用榨汁机给我榨新鲜的果汁……甚至,母亲还帮我发过一个传真——那是我的一份求职材料!
母亲在几天之内迅速变成了一位标准的城市老太太。她无微不至地照顾着自己的儿子,就像在乡下照顾小时候的我。
后来我的心情渐渐好了起来。没事的时候,就常和母亲聊天。
“你想不想买一台电脑?”有一天吃过晚饭母亲忽然问我。
“买电脑干什么?”我有些惊讶。
“你以前不是喜欢写作吗?我记得你读书的时候就喜欢写些东西,其实你现在还可以重新开始写。昨天我去超市买菜,问楼下的老大姐,她说现在写作得用电脑。”没想到母亲把儿子的一切都深深地记在心底。
“我都扔这么多年了,还能写吗?”我心动了一下。
“怎么不能?写写试试吧,反正你行动不方便,闲着也没事。就算写不出名堂,当成打发时间也行啊。”母亲的眼神里充满了期待。
“还是算了吧。”我还是有些犹豫,毕竟放下很多年了。
“不能算了。我明天给你去科技市场问问。我问过那位大姐,她说组装的电脑会便宜一些。我来的时候让你爸给我把家里的钱都存在了存折里,我今天已经都取出来了,我问过了,足够买一台电脑了。”母亲说完,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纸包打开,里面是厚厚一沓钱。
泪水一下模糊了我的双眼。
第二天,母亲真的一个人去了科技市场。
晚上,母亲就把一台崭新的组装电脑扛到了我的面前。我不知道,一个跟泥土打了一辈子交道、识的字肯定不会超过100个的农村老人独自在科技市场为儿子买电脑,究竟需要多么大的决心和勇气。
电脑买回来后,我再次开始了写作。
开始当然不顺利,但我不怕,我坚信,有母亲帮我,我一定可以成功的。
三个月后,我挣到了平生除校报以外的第一笔稿费。那天,是我三十多年来见过的母亲最高兴的一天。
九
谁知道,就在我已经完全康复,可以重新开始健康人的生活的时候,母亲已经下定了决心把自己从城市老太太变回乡村老太婆。
那天,母亲不小心在客厅里摔了一跤,我忙跑过去扶起母亲。
“地板太滑了……这城里,我怎么也住不习惯。”母亲下意识地搓着手说。
那一刻,我努力抑制了自己的眼泪——母亲为了我,几乎适应了大城市的一切;而我,却从来没有想过让这个家适应一下自己的母亲——哪怕是把家里的地板换一下,以防止母亲再滑倒。
“妈,明天我就找人把家里铺上地毯。”我含着泪对母亲说。
“不用了,这地板也挺好的,我听说用地毯比较麻烦,要经常打理的。我正想给你说呢,明天我就准备回老家了。”母亲故意说得轻描淡写。
“为什么?”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已经不再需要我照顾了,我留在这里只会耽误你写作。还有,地里的庄稼也该秋收了,我怕你爸他一个人忙不过来。”
看着母亲的眼睛,凭着对母亲的了解,我知道,事情已经不可改变。
我求母亲再住些日子,哪怕是三五天,可是母亲说什么也不肯。
“其实,我真的在城市里住不习惯。”母亲最后告诉我。
十
当母亲认为儿子需要她在身边时,她会迅速改变自己,变成一位标准的城市老太,因为在城市的儿子需要母亲照顾;而当她认为自己可能成为儿子的累赘时,又会重新变回那位年迈的农村老妇,因为这样可以远离儿子而去。
一个女人正是用她的善变,完美诠释了母爱的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