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梁欢娶回家当太太,是我的一个失策。许多人觉得我结了离、离了结的,肯定是喜新厌旧。其实婚姻这种东西,除了当事人,其他人是很难了解其中是非对错的。梁欢虽然比我年轻八岁,但这相貌吧,怎么说呢?想想,她是梁天的妹妹,能美到哪儿去?但作为编剧,她的才能是有目共睹的。
于是,我就对她心动了。看到一个在某方面比较出色的女人,男人就会产生这样一种心理——把她网罗到自己家来。
可是结婚后,她一个字儿都不想写了,让她给我做个剧本那可真是难啊。不仅不给我写,拒绝别人的时候还老把我拖出来当挡箭牌:哦连英达都不给写。您就别来拜托我了吧。”冯小刚多次请梁欢写剧本被拒绝后,很愤怒地斥责我——“你毁了一个女作家”。
本来打算跟她一块挣钱的,这下好,她不但不自己挣一分钱,还要我挣钱养活她。
跟所有刚结婚的夫妻一样,我们那时也忙着买房装修。当初买房子的时候,所有朋友都劝我们直接买个样板间,省事儿。可看来看去,梁欢硬是挑了一套我看起来都觉得无从下手的毛坯房。从设计到创意到采买到安装,我基本上没操心,觉得转眼间自家的新房子就竣工了。
看着梁欢在装修中的优异表现,我心想:也成啊,起码是个会持家能吃苦的女人。若能将家庭妇女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干好,我出钱养活也值得。
可是,程咬金都还有三板斧呢,梁欢却只有一斧头。装修完了搬进去,懒女人的真面目就露出来了:那种“为心爱的人做一顿早餐”的待遇我从来没有享受过。梁欢老说我晚上打呼噜太响,她经常一宿一宿睡不着,所以每天早上一定要补足睡眠。我很愧疚,安慰她听多了就习惯了。后来真习惯了,不仅习惯了我打呼噜,也习惯了睡懒觉,每天不到11点都不会翻身。
这样,我俩就结成了懒觉联盟,看我这体型,就应该知道我是那种贪吃贪睡不干活的。因此,只要没什么事情,我俩是躺在床上谁也不乐意先动弹。看着对方每天最难看的样子,然后家长里短地说上几句话,觉得肚子饿了,再一起起床去吃午饭。感觉很真实,觉得这就是我们想过的日子。
不过,我还是觉得有点上当受骗的感觉,明明结婚前看得准拿得稳,觉得梁欢是个事业上的好搭档的,怎么娶回家就变成了睡懒觉的好搭档了呢?梁天很好心地劝我:“你别看我妹以前做编剧的时候得心应手,其实她老说她特别不愿意干活儿,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找个事业有成的男人,然后在家当甩手太太。我当时看你对她挺有意思,打算等你们交往半年后再告诉你的,没想你那么性急,一个多月就结婚了。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坏一门亲不是,何况得好处的还是我妹,你就认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