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给一个“家”

她做了一个男人的情人。

输给一个“家”

虽然也知道他有家有业,可是她还是忍不住做了人家的情人。

他爱她。这很重要,况且,他是四有新人:有房、有车、有型、有款。三十岁的男人,正是风华正茂的好年龄,心甘情愿做他的情人,还因为他说过,我爱的当然是你,给我时间,我会把最好的给你。

她以为,最好的,一定是一个家,女人再疯、再浪漫,还是要一个家的。

她年轻漂亮又风情,以为自己是等得起的,她给他的时间是五年。

所以,她常常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找到的情人这样地爱自己:她可以不在烈日炎炎下找工作;可以不被老板骂,就守在他送的大房子里,等待他回来,做羹汤给他喝。

然而她发现,再晚,他也是要回家的。

即使有一次生日她把他灌醉,他还是挣扎着起来回家了,她追出去问:“为什么一定要回家?”他回答:“那是责任。”

这句话刺伤了她的心。她一下子明白,他们之间也许是激情、是游戏,但唯独不是爱,因为爱里,是有责任的。

那时,她就动了离开他的念头,可是几年来,两个人已经牵着筋连着骨了,谈分手哪会如此容易?她究竟是舍不得,照样是等他回来,和他一起偷偷去另一个城市旅行,只有在另一个城市里,他才敢在光天化日下牵着她的手,那种牵手的感觉真是好,常常让她有流泪的冲动。

她明白,到底,她只是一个情人而已。

她提出去一次他的家,那时,他的妻刚好去了娘家。

执拗不过她,他带她去了。

一进门,他脱掉外套,然后摘下领带,换了拖鞋。她站在门口,呆呆地看着他,一下子愣了。

几个细微的动作让她一下子崩溃了!他是回家了。只有回家了才会脱外套、摘领带、换拖鞋,而去她那里,他没有一次这样做过!

如果脱衣服也是因为要和她缠绵,那是情不自禁脱掉的,而每次事后,他才会慌张地找拖鞋。

她心酸地站在门口,他边往里走边说:“看,她人干净,哪里都收拾得井井有条。看,这是我们家的小客厅。这是我们家的厨房,这是我们家的书房……”

她忍了好久的泪终于扑簌簌掉了下来。

她知道,五年算什么?再过五十年他都不会离婚,从来,男人把这里当做了家啊!一个有家的男人,他怎么会离婚?

他继续说着,并没有注意到她的神态,等他回头时,才发现人去楼空,跟让来的女子已经飘下楼去。

是应该说再见的时候了,她回头望着那橘黄色的窗帘,知道自己应该谢幕了,那始终不曾露面的他的妻,她自认为是情敌的女人,以一个“家”打败了她。她输得体无完肤!她拿出手机,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情人再见。

那再见,不是真的再见,而是永远的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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