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恋爱快过打地鼠

1. 三个月如同三十年

90后恋爱快过打地鼠

我跟阿左窝在沙发里,像两只海底淤泥生物一般,除了按一下遥控器外,几乎一动也不想动。电视里讲灵异事件,一个女孩看到了三十年前某间旅馆的谋杀事件,我就像是看到了我和阿左三十年后的生活一般:依然是躺在这样老旧但柔软的沙发里,在周末的下午三点半,一个频道接一个频道地看电视。

只是三十年后的我们,皱纹一定多了很多,头发可能被染了霜,目光所能见到之处,均是岁月的痕迹。

如果这样也很好啊,我想。

之后天黑了,我们叫来外卖、吃了一半,剩下的一股脑丢进垃圾桶里。没有出门,自然也不用洗澡,便这样相拥而眠,像老夫老妻。

但实际上,这才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三个月。三个月,就熟稔如同亲人,知道对方最爱吃什么食物,皮肤的哪个角落里藏着一粒痣,考试的哪门科目不及格,丢失的睡衣是什么颜色。起初我们也曾无话不说,恨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混在一起,什么都不用做,光是说话就很好。那时我太想了解阿左了,看到他就如同看见我自己一般,所有的爱好嗜好缺点恶习全部相同,像得简直不可思议。如果不在一起我觉得我们会辜负苍天的安排,所以必然要恋爱,就像狮子一定会吃掉羚羊,羚羊一定热爱新鲜的草那样简单。

于是我很激动地跟阿左说:“我要做你女朋友!”

“好的,没问题。”阿左用平静的语气掩饰他的雀跃。

自那一天之后,我们便很少再说话了。毕竟在幸福的时候,言语是多余的,想表白感情,只需一个吻即可。

我在黑暗中吻阿左的脸,阿左翻了一个身,离我远了一些。才三个月,他还不习惯旁边还有一个人,我理解。

2.瞒着女朋友的一件事

春天临近,下午总是会有很好的太阳,照得人软绵绵的,只想睡觉。我眯着眼睛在沙发上打盹,阿左摇我的胳膊:“小桃快陪我出去散步,外面的天气好极了!”

“不要吵,我要睡觉。”我迷迷糊糊地说,阿左又拧了我的耳朵一会儿,见我不为所动,只好自己离开了。

下午我醒来时已是傍晚,隔壁的厨房里传来了菜香,一条鱼被丢进滚烫的油锅,有人在勾引我的胃。我饥肠辘辘地在冰箱里找食物,阿左推门进来,手里捏着麦当劳的外卖纸袋。他一脸兴奋地问我:“饿了吗?我带了东西给你吃。”

我吞下了一个汉堡,喝光了可乐,还不忘打一个嗝。阿左哼着歌在阳台浇花,我们都是喜欢植物的人,在阳台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植物,春天,有些植物新发了芽,嫩绿嫩绿的,看起来格外漂亮。我倚着墙壁看阿左,阿左说:“外面很多人啊,广场上很多小朋友在放风筝,你不出去真是太可惜了。”

我不理他,他又说:“很多商场也上了新装,我看到有一条裙子很适合你,但不够钱,所以没买。”

我还是不理他,他终于转过头问:“你怎么啦?”

“你从来不去麦当劳的。”我说。

“偶尔也会去一下。”他别过面孔,继续浇花。

他不敢看我,是因为心里有鬼。隔壁厨房的红烧鱼再香,也掩饰不住阿左身上的香水味。他的钱包里总是会装着两千块现金,少一块都会觉得不舒服。不够钱买裙子?他撒谎!

很明显他有事情瞒着我,而一件非要瞒着女朋友的事,不外乎是关于另一个女孩子。我逼视着阿左问:“她是谁?”

“不关你事。”他说,然后放下花洒,走了。

3. 像打地鼠一样清理你的过去

我后来见到了那个女孩子,在广场上。这是一个供市民休闲和娱乐的大广场,她沿着广场的边缘一圈又一圈地跑,长长的腿,矫捷如鹿,扎着一个马尾,光洁的脑袋,很漂亮——至少比我漂亮。

认出她无非是因为她的香水味,人在运动时,香水味会越发浓烈,那气味穿过人群钻进我的鼻子里面,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因为我对花香过敏。在她经过我面前时我叫住她说:“喂,我警告你,阿左是我的,你不可以再勾引他!”

她停下来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我,半晌才明白我在说什么,于是抬起精巧的下巴,略带不屑又尽量亲和地说:“阿左?个子高高的那个么?我跟他只是普通朋友而已。”

“不要把我当白痴!”我尖叫起来:“阿左要甩了我!”

“那是你们自己的事。”她冷冷地说,接着又跑开了。我追在她后面,这才发现不是她的对手,她就像一团烟雾般很快消失,只留下那浓烈的香水味还飘浮着,刺激着我的神经。

我爱阿左,这是当然的。我不想失去他,然而这不由我控制。我绝望地问阿左最后一个问题:“她哪里比我好?”

“跟她在一起我会觉得自己还活着,还年轻,可以做很多的事情。我喜欢那样有活力的女孩儿,像有用不完的精力似的。你一开始也是,但后来你变了,你连陪我散步都不肯。”他指责我。

就这样我们分手了,在我们交往后的第六个月。阿左没有带走他的东西,然而我又不想生活里到处都是他的痕迹,他的牙刷袜子内衣拖鞋、小玩具、票据夹,这些东西就像调皮的地鼠一样躲在地下,冷不防地跳出来,吓我一跳。

而我要像打地鼠一样把它们清理出去,不然我就太难过了。

4. 曾经的日子一去不再

该丢的东西丢掉后,房间就空旷了很多,我把所有东西都摆好,房间看上去就像杂志上的样板房一样整洁。忙了一整天之后我坐在地板上喝水,看着窗外的夜空发呆,忽然悲伤起来,抱着膝盖大哭一场,才终于肯去睡觉。

睡前我对自己说:不就是失恋么,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一定要振作。

我咬牙切齿地工作着,忙的时候就不会想起阿左,以及我们有过的一百八十天。我假装阿左没有出现过,过着我原本过的小生活:努力工作、赚钱、周末出去嗨皮,玩到凌晨三点才肯回来。

寂寞归寂寞,生活归生活。我承认我忘不了阿左,但我也不能总是活在阿左留给我的阴影之中啊。只要不刻意去想他、怀念他,迟早有一天我会忘记他的。

但就在我快要把他忘干净的时候,他突然又来找我了。依然是周末,艳阳高照的夏日,我对着镜子涂防晒霜,阿左站在门前向我道歉:“小桃,原谅我吧,我还是喜欢跟你在一起。”

“为什么呢?”我问。

“她精力太旺盛了,我吃不消。”他说:“但跟你在一起时间就会过得很快,我喜欢那种虚度光阴的感觉,仿佛什么也不用想,就可以天荒地老下去一样。”

他认真讲起话来,总是像念诗。曾经我深深为这样的句子着迷,以为这样,生活就会充满诗意。

生活也的确是充满诗意,但不是那种美,而是那种句式,在不该断的时候,断一个句。或者在该断的时候,又纠缠不清着。他当初爱上她的原因如今成了不爱的借口,而他不爱我的原因,现在则成了眷恋的理由,这多么讽刺。

可是我不傻,知道他就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像我一样,经历了一种生活,就不愿意再经历一次。

于是我对他说:“我要出门了,改天再说吧。”

他怔怔地看着衣着光鲜的我,一定是后悔的吧?

然而天底下,从来就没有后悔药吃,相信他比我更懂。

所以他走了,临走时还不忘替我把垃圾带出去,挥挥手说:“小桃,我是喜欢过你的,祝你好运。”

“你也是。”我微笑着说。接着出门,却不小心绊到,整个人跌进沙发里去。就是那张我跟阿左用来虚度光阴和幻想未来的旧沙发,承接着我年轻的身体和苍老的心,以及那一滴接一滴,晶莹透明的泪——不是因为阿左,而是因为别的事。究竟有什么是能够长久的呢?我问自己,但是得不到答案。可能我们的爱情就是躲在地洞里的小地鼠,偶尔见一见光,以为就是永生了,孰不知短暂和善变才是我们的常态。

我们终究不是时间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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