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之远

7年之远

事隔多年,我仍然记得初见黎明朗的那一个刹那,他如一道闪电刺亮了我,这个手指细长身材颀长的男生,有一种迷离而颓废的味道,一瞬间,让我痴迷。

彼时,我是A大二年级女生,男友是殷生,他带来了黎明朗,然后介绍给我:这是我的好朋友,南京大学的高才生,我们曾经同桌3年。他又指着我说:我的女友宝蓝。我们坐在海边喝啤酒,我喝了很多,和殷生划着拳,一点也不像个淑女,这和我平时的表现大相径庭。其实,我一直很内向很自卑,直到遇到殷生,他把我当成掌上明珠。一直,我以为自己是一只丑小鸭,除去写作,一无是处。殷生多才多艺,长相英俊,在别的女生看来,我是中了头奖的幸运者。

我应该很知足,但是我遇到了黎明朗。从第一眼看到他,我便知,我和这个男人会有故事。

那天,我们一直没有再看对方,我们一直喝酒。我和殷生喝,他也和殷生喝。我和黎明朗之间,没有喝过半杯酒。

我们都喝多了,是黎明朗把我背回去的,我伏在他肩上,闻着他夹杂着汗水和海腥味的后背,还有头发散发出的薄荷香。那是第一次,我与他的肌肤之亲。

我怀疑自己是轻薄女子,喜新厌旧、见异思迁,但事隔多年证明,我不是。因为对待黎明朗,我一意孤行坚持到底,甚至有一种决绝。那样的恋与爱,如藤与树之间的纠缠,没完没了,一生相随。

黎明朗走后,我向殷生提出分手。

这不是应该有的结局。殷生一声声问我:给我个理由,你看我们曾经多么恩爱,而且,在别人看来,你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没有理由。我缩着双腿看着窗外,原来,女人变了心是一件最恐怖的事情,她的内心薄凉,不再有微澜,即使殷生苦苦哀求。

我开始给黎明朗写信,以一个陌生女子的身份。我知道他的家乡与殷生一样,我知道那个中学有好多合欢花,我知道他喜欢站在楼顶吹笛子,这些,都是殷生曾经说过的。

在信中,我说我是暗恋他的女子,我们曾在一个中学。那时,他路过我的身边,带着合欢的迷迭香,我喜欢看他在楼顶吹笛子。而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我的想象。

他回了信,问,真的吗?你是不是那个穿着白衣背着大黑书包的女孩子,长长的头发,大大的眼睛,你是不是常常在学校外边修道院门口的那个女生?

我想,如我一样,他亦暗恋着一个女子。

我回应他说,我是那个女子。

不久,我收到黎明朗的照片,果然是翩翩美少年,坐在中山陵的台阶上,眼神浩如烟海。

我不敢寄照片给他,我给他的照片是室友马丽的,马丽身高一米七,妖娆婀娜,她是中文系的校花,典型的万人迷。

果然,他很快来信,这次居然寄了挂号。他说,你出落得更加动人。我知道他说了谎,那个修道院门口的女子与马丽不会是一个人,他只是被马丽吸引而已。

我们依然通信,我不敢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我怕从此永远失去他,即使他只是我的水中月镜中花。

大四,殷生又谈了新女友,走马灯一样。他的女友,永远是我这种类型,又瘦又高,短发,眼睛大大的,面色苍白。每次看那些女孩子坐在他的单车上,我的心就会浮起一层叫做疼痛的东西,一直飘啊飘,他把她们,当成了我。

黎明朗的突然到来让我分外慌乱,殷生来到我宿舍:宝蓝,黎明朗来了,我们一起去喝酒吧。

突然,一个念头让我惊恐:他是为谁而来?马丽正在窗边化妆,她总是把自己打扮得妖娆靓丽。我说,马丽,走,带你去喝酒。

这个刚刚失恋的女子,就这样出现在黎明朗的身边,黎明朗的眼睛发亮。而我,布衣素裙,素面朝天,与两年前并无区别。我们4个人去海边吃烧烤,喝啤酒。

黎明朗的眼神落在马丽身上,马丽回应着他,是的,黎明朗终于见到了自己的梦中情人,可这个马丽,不是写信的女子。

这次,喝多的只有我一个人,黎明朗和马丽跑到海里游泳,他们一见钟情了。他们嬉笑着,打闹着,一切与我无关。在我身边的是殷生,他问我,你的另有所爱是黎明朗吗?

我惊住,回转身去看那张曾经熟悉的脸。爱我的人,了解我的人,才会洞察我细密的心思。

我不再给黎明朗写信,此时离毕业还有3个月。我的爱情,以荒唐开始,以寂寞结束。

马丽开始往返于A城与南京之间,每周一次。我知道,黎明朗与她开始了情爱之旅。马丽说,谢谢你宝蓝,没有你,我不可能收获爱情,我迷恋黎明朗,我要得到他。

黎明朗没有再写信给我,我们中间,仿佛陷入了真空,他以为马丽是我吗?怎么可能啊?我们写过那么多信,马丽的轻浮放荡他应该看得出来,但他为什么选择了沉默?

我后悔选择了马丽的照片给他,后悔带马丽去喝酒。一切,已经将错就错。

3个月后,我去了北京。从此,与这些人再无联系。殷生出了国,马丽去了南京。而黎明朗,我不想再提起,那只是一个梦而已,梦里,都是落花缤纷。

3年后,我是一家国际化妆品品牌的华北代理,我开本田车,有自己的房子,定期去做美容足疗。我亦有三三两两男友,但我只与他们谈欢,不与他们言爱。他们,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

26岁,我在自己的博客上第一次写道:黎明朗,我曾经多么多么爱你。

7年之后,我勇敢地站出来,坦然面对自己的感情。爱过一个人,这样刻骨铭心,我想,那是我的骄傲。

春天的时候,我去上海开订货会。我住和平饭店,那里还有一个会也在开,签到处有两个本子,我随意瞟了一眼,然后,看到了他的名字。

黎明朗,黎明朗!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我们遇到。

我们对视了足有5分钟,他接过了我的包。

我如石破天惊,那样傻傻地看着他。电梯门开了,他却不下,又拉着我坐电梯下楼。他牵着我的手,走到签到簿那里,指着那个名字说:宝蓝,这个字迹我七年前见过,它天天到达我的信箱里,我还要告诉你,我们学校没有合欢树,我也没有喜欢修道院门前的女子,而马丽,不是那个写信的女子,我看到一个人的博客,那里面的人说,她喜欢我……

这个找了我7年的男子告诉我,他从一开始就知道写信的人是我,和我一样,他第一眼就爱上了我。

这句话,我等待了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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