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爷有个好朋友,他俩经常在一块打兔子,解放战争时期,他们都30了。我姥爷家庭美满,他那朋友呢,人是个顶个的好汉子,就是没成家。
那个年代那个岁数,没成家算怪物了,何况他还很富裕。
只有我姥爷,知道他没成家的原因。说起来很俗套,年轻的时候他有个相好的。无奈人家父母看不上他,把姑娘嫁给一个来驻扎的军官。当时他还去闹了呢,被几十个大兵打个臭死。伤好了,军官也开拔了。没两年,小日本入侵中国,他也跑出去从军。日本投降,他已经是国军少校了,死活不再干。回家来喝酒种地。
那时候国共战争,世道很乱。回来以后,他很郁闷,几乎不出门。所以我姥爷特意约他去打兔子。过一过瘾。打了几只,走的离村子很远了。我姥爷又发现一只,抬手就是一枪,他枪法好,不用喷砂枪,打的是铅弹。本该十拿九稳的,他这朋友却在他手上推了一把,结果只伤了兔子的脚。我姥爷没多想,几步过去,把兔子抓住,他这朋友也过来了,一定要放掉。理由是这是怀孕的母兔。的确,所以我姥爷也不坚持。
他这位朋友随身带着药,这是在军队养成的习惯吧。还给兔子治了伤。俩人也就回家了。
春节,雪后,俩人又出来打兔子。因为是冬天,走的更远。隐隐约约前面一只好肥大的兔子。俩人那么好的枪法,一直没打中。曲曲折折追到官道上,兔子不见了,远处来了辆大车。他们没在意,扭身往回走,一会大车过来,赶车的在背后叫他们,问路。俩人回头说话,我姥爷朋友一下子愣住了。赶车的是他的军官情敌。
他情人告诉他,这军官三妻四妾,对自己如何不好等等。俩人回村,第二天就结婚了。事情是我姥爷给办的。后来军官带着人来闹过,不过他已经下野了,只算民间打斗,那他不是对手。朋友夫妻二人现在也算儿孙满堂了。
他们一直以为,这是兔子报恩。所以至今全家不吃兔肉,只是我姥爷,以后打兔子只能带着我表舅他们几个了。
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