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出生二十年爱你

我姓林,叫良涛。良是我在林家的辈分排位,至于我是林家第几代,我记不太清了。我的祖籍在福建,清朝末年为了躲避战乱很多族人都往内陆搬迁,我五岁那年也随着我的外祖父搬到了江西的一个小镇里。至于我的父母,在我的记忆里是一片空白。

早出生二十年爱你

那是个贫穷的年代,外祖父在山上用篱笆造了一栋房子。房子只有三间,前面是厅堂加上吃饭,中间是睡觉的,后面那间就是厨房。上厕所要到几十米外,那里用粗石头搭建了一个简易厕所。外祖父是个无比勤奋的人,他在山上自己开垦田地,种了菜养了鱼。每个月会挑着担子翻山越岭走到一百里外的县城去批发烟皮,然后再挑回来晒干用闸刀切成丝,这就是最传统的烟草,黄烟。记得那时外祖父总是让我坐在担子上,他在担子的另一头放一块石头平衡挑着我踏遍山头。那时的我没有小伙伴,没有漂亮的衣裳,没有大鱼大肉,可我并不觉得生活的贫苦。去到哪里外祖父总会带着我,挑着我,给我讲好听的故事。岁月使我快乐成长,可同样的,也在外祖父的脸上留下了心疼的皱纹。夏天山上蚊子很多,外祖父便用他那粗糙的大手抚摸着我帮我驱赶蚊子。他不仅是我的外祖父,他还是我的小伙伴,是我的朋友,是我的父亲,是我的保姆。

到了七岁那年外祖父拿出一大部分积蓄让我开始上学,我没有度过欢乐的幼儿园便直接上了一年级。没有受到启蒙教育的我成绩无论再怎么努力在班上也始终是排中上。每到星期五下午放学我便背着个布袋做的书包翻山越岭回家。学校里可以住宿,可我更想回家,外祖父就是我的山,没有他我总是觉得失去依靠,总是睡不好。每次回到家我都会做好饭再去叫外祖父回来吃饭。夕阳下外祖父扛着根锄头一边微笑一边向我走来。我觉得那微笑比蒙娜丽莎的微笑还要迷人。可渐渐的,夕阳拉长的身影变得佝偻起来,我知道,有些东西并不能永恒。

随着我年级越高学费也变得越来越高,外祖父总是在夜里编筐或者干些杂活。他会督促我写作业,会问我在学校里的一些情况。我看着他花白的胡子突然告诉他我不想读书了。铺天盖地的一个粗糙的巴掌向我扇来,外祖父骂我没出息,骂我不给他争气。我哭了,外祖父也哭了,最后我们抱在一起呜咽着。我感受到厚重的爱和承重的压力。我开始发誓长大了一定要让我外祖父住世界上最好的房子,虽然我也不知道世界上最好的房子是什么样。

再到我大一点的时候外祖父开始要求我教他认字,于是从那开始每个星期五的晚上我都会回来教我外祖父学字,风雨无阻。六年时间在平淡无奇中度过,我穿着破旧的粗衣和老土的布鞋迈进了初中的大门。那样外祖父就更累了,半夜里能听到他的咳嗽,我感觉那咳嗽声中并不健康。可每次我一有不念书的想法他就打我骂我,我默默流着眼泪把这份爱吞进心里。

初中时代学校里开始有人谈恋爱,这是一个情书满天飞的年代。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情侣坐在学校外的草坪上说着悄悄话。而我一如既往的默默学习,终于在我初三那年拿到了全县第一。外祖父给我煮了鸡蛋,还加了白糖,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吃到甜煮鸡蛋。初中快毕业那段时间班上开始忙着分发同学录,五块钱一本的同学录对我来说是种奢侈。虽然我也很想买一本发给同学们让他们写下资料留作纪念,可我并没有对我外祖父提起。所以最后全班六十一个同学就我一人没有发同学录,我是多余的那一个。初中毕业照上我穿着灰色的粗布衣站在凳子上,风吹过我不耐看的平头,我是毕业照上最落伍的一个。

高中是在县城里读书。高一读了两个月我就辍学了,因为那高昂的费用令我感到了害怕。我向我外祖父要了两百块藏在了衣服里面的口袋里。我告诉他高中学习要更忙了,以后都不能回家了,只能一学期结束才能回家。他问我吃饭怎么办,我告诉他因为我成绩优异学校里免了我三年的伙食费。那个晚上外祖父欣慰的笑了,那笑容把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来。他像小时候一样用粗糙的大手抚摸着我入睡。他对我说了很多,说要在学校里好好学习,说学校不忙了就回家看看。我无言点头,泪水又从我双眼滑落。

我带着两百块钱去到了一间工地,当沉重的水泥包压在我身上的时候我终于感受到了自己的弱小。辛辛苦苦三个月我拿到一千八,那时我从没看过这么多钱,我兴奋得想狂叫。听一位大叔说现在有理想的年轻人都会去深圳上海闯一闯。考虑了一个晚上我毅然坐上了去深圳的火车。我很怕,我没出过远门,我听说深圳很发达,听说外面坏人很多。我不敢在火车上乱走,我把钱藏在了我的鞋底下。

当我踏上深圳的土地的时候我感觉十分兴奋,我终于看到了高楼大厦。川流不息的车辆使我感觉我自己是多么落后。我不应该属于深圳,但我想融入它。我从电子厂开始做起,几个月后我来到了一家手机店做维修学徒。我学得很认真,我希望自己能有一技之长。转眼一个学期就要过了,我对我师傅说我想回家看看,师傅准许了。当时我口袋里已经有了四千块积蓄,心里有点小小成就感,觉得赚钱也并不是那么难。回到家我给了外祖父两千块,我告诉他我参加了一次全省的作文大赛获得了第一名。外祖父激动的搂着我一直说不出话,当他的脸靠在我的脸上的时候我感受到他更加苍老了,我抚摸着他充满皱纹的脸,告诉他我以后会赚很多钱养他,外祖父又哭又笑的点了点头。于是我又欺骗了他,告诉他学校老师给我安排了补课,没几天就要回学校。虽然很不舍,但外祖父还是送我到车站坐车,并告诉镇子上的乡亲们我是他的骄傲。

回到深圳我开始更加努力的学习修手机。师傅和店里的老板都很喜欢我。渐渐的我开始会维修一些小毛病了,渐渐的我开始有了提成。深圳的雨很多,一天有时要下好几阵。有一次被雨淋感冒了发烧烧得厉害,我喝着滚开水思念着我的外祖父,那时我才发现我对他依赖有多么严重。印象中外祖父把我照顾得很好,从小到大几乎没生过病。一个人在外,就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我开始慢慢懂得了这个道理。

勤奋的男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有魅力的男人,我从我外祖父身上很好的学到了这一点。我开始每半年回家看望外祖父一次,每次都编造谎言欺骗他。但谎言终究会被拆穿,就在我来深圳的第二年我接到了我初中同学的电话,他告诉我我的外祖父正在满世界的找我。我顿时慌了,简单的收拾东西马上回家。我在镇子上的车站看到了我的外祖父,他穿着破旧的中山装坐在一块石板上。远远望去像个几天没吃喝的乞丐,但那无助的眼神更像一个失去亲人的孤独老者。我洒着泪向我的外祖父飞奔而去,但迎接我的是一顿毒打。是的,我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打了,那一次被打得很惨。我的外祖父一边打我一边骂着叫你不读书,叫你不回信,叫你去打工之类的。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外祖父在家生了场病,病好了以后便特别想我,于是给我写了封信。信我当然收不到,他寄的是我的学校。当然,他也并不知道我买了手机。后来他便从我同学那里打听到我并没有在学校上课。我无法想象外祖父满世界找我的情形,我似乎又看见了那个能翻山越岭的伟岸的身影。

我开始教外祖父打电话,我告诉他想我了可以去镇子上打电话给我,外祖父只能接受了我外出打工的事实。再次出门的时候外祖父给我收拾了很多衣服和吃食,还有那熏得金黄的咸鱼,这在我们家是最好的菜肴了。汽车启动了,外祖父一边挥手一边跟着汽车跑。我看着那个瘦得像扁担一样的身影向我追来泪水再也忍不住的大颗掉落,我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我怕自己控制不住在大巴上痛哭出声。阳光依旧拉长了外祖父的身影,但我突然发现他真的老了,他跑不动了,他没有以前那般健朗了。

从那以后我便省吃俭用把多余的钱寄回家,我希望外祖父能去镇子上买一块钱四个的肉包子吃。在他看来那就是最好的早餐。不知什么时候开始镇子上多了一群游手好闲的小流氓。每个人染着各种颜色的头发一边晃荡晃荡的走着一边向过路的小姑娘吹口哨。莫名的,我开始感到担心,我怕老实巴交的外祖父会被他们欺负,因为我曾亲眼看到他们拦下一个卖桃子大娘的板车连吃带拿的卷走了一大堆桃子。我寄给外祖父的钱越来越多,我希望他能过得好一点,但他还是挑着鱼和烟草来镇上赶集。他笑呵呵的对我说会帮我把钱都存着,等我将来从深圳带了女朋友回来了就拿出来结婚。我无奈的苦笑,老人就是这样,说了很多次不听也就由着他了。

在一个夏天我再次接到了我同学的电话,他让我赶紧回家,说我外祖父躺在医院快不行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彻底懵了,我幻想过很多次外祖父年迈的身体突然有一天会垮掉,可我不知道这一天竟来得这样快。我买了机票,我希望能赶紧飞回去。到了家,我在医院里见到了我外祖父,当然还有警察。警察告诉我是镇上的那几个流氓跟踪我外祖父到我家,看到我外祖父一大把的积蓄便起了歹心。结局就是我外祖父使命护着钱,最终他逃到了镇上,不过他的后背被划了两刀深深的口子。我推开了警察,在这一刻我突然无比厌恶警察,早不去抓流氓现在告诉我需要节哀。这就是所谓的人民公仆,我嘲讽的笑了。我在外祖父的病床边跪了下来,我抓起他粗糙的手贴在我的脸上,我呼唤着他的名字希望他能醒来。我感动了上天,外祖父睁开了浑浊的眼睛,他笑眯眯的告诉我钱没有被抢走,他藏在了鞋子里。笑容定格在他脸上,我使劲握着他的手希望能带给他力量,可我并没有起死回生的特异功能。我像个野兽般的大叫起来,我突然觉得他很傻很可爱,他为什么要把钱藏在鞋底下,他为什么不把钱给他们。我突然想起我第一次坐火车也是把钱藏在鞋底下,那是我外祖父在我即将去县城读高中的时候告诉我的,他说县城坏人多,把钱藏在鞋底下坏人就拿不走了。可是他们拿走的却是我的挚爱,我唯一的依靠。我抢过手术刀冲出房间,我希望能亲手杀死他们。最终我被人打晕并打了镇定剂。醒来的时候护士问我怎么处理外祖父的后事。我感觉她像恶魔,我不敢看陌生人的脸,我发了疯似的去寻找外祖父,就像当初他满世界的找我一样。他就是我的大山我的世界,而我的世界,在这一刻,彻底的塌了。

我最终选择了火葬,我把外祖父的骨灰装在了我读书用的布袋书包里,再把那布袋放进了装白糖的瓦罐里。我是个不孝的人,镇子上的老人都希望死后能入土为安,可我却为我外祖父选择了火葬。当外祖父被推走的时候我希望他能爬起来笑眯眯的告诉我他只是睡了一觉。可是我并不能穿越时空,我也无法打造一副冰棺。我抱着冰凉的瓦罐,我希望外祖父能陪着我,能给我力量,我的依赖心很重,我离不开他。我希望他能每天看着我,因为我答应过他会让他住世界上最好的房子。

在维修了几年手机后我开始有了些资本,我用全部的积蓄和一个朋友合伙开了一家手机店,但因为不擅经营赔得血本无归。我又开始回到了起点,我开始重新找工作,那一年,我20岁。我在一家贸易公司找到份工作,面试官是位十分美丽性感的女士,我发誓那是我见过的最迷人的女性。她公式化的问了我一些问题便让我回家等通知。我隐瞒了学历,我告诉她我是高中毕业,但她并没有查看我的文凭证书。三天后我接到被录取的通知,我开始踏入了这家学历要求最低也要高中毕业的贸易公司。我不会英语,更不会办公软件。我试图用两百块钱请一个同事吃饭并让他教授我办公软件的使用,但他拒绝了。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城市没有人会同情心泛滥理睬一个乡巴佬。我开始了自学,每天晚上都在电脑前练习操作,手机里下载的都是英语听力。还好我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还好前三个月我并不是很忙。三个月后我被正式录用了,而那时的我也已经能很熟练的使用办公软件。我开始像老员工一样每天处理一大堆厚厚的报表资料。公司业务覆盖很广,每个季度都有业绩资料要审查。或许我是新员工,或许我穿得最土。总之每次挨骂的总是我,每次工作量最多的也是我,所以每次加班的也自然是我。我开始学会了喝酒,面对强大的工作压力我只能借酒消愁,每次喝醉了躺在床上我都会对我外祖父说上一些。我告诉他我过得很好,我告诉他我现在收入更高了,我告诉他我再也不用把钱藏在鞋底下了。因为我已经拥有了人生中的第一张信用卡。

在工作之余我总是能听到同事谈及公司的董事长。据说董事长是位早年丧夫的女强人。同事们说她是位仙女般的存在,总是在八卦着董事长是否有和男人出去约会。我对这些只是置之一笑,我并不关心与我无关的。我依然埋头工作,依然是最后一个下班的。但我并不知道还有一个比我更晚下班。夏天来得很快,喝水也变得频繁起来。每次晚下班我总是会靠在饮水机上肆无忌惮的喝水。还记得那是一个炎热的傍晚,我以每半小时喝一杯水的频率去饮水机倒水。正当我想起身倒水时高跟鞋声音响起,一只比一次性纸杯还白的手向我递来了一杯水。我抬头,发现竟然是第一天给我面试的面试官,我突然变得手足无措起来。她靠近了我,把水放在我的办公桌上,我从她胸前的铭牌上看到上面写着董事长三个字。那时我才知道面试官就是董事长,而董事长真的就是同事口中的仙女。硬着头皮在她面前处理完资料,着急的收拾了东西打了声招呼我便落荒而逃。隐约能听到后背传来她吃吃的笑声。

我和她的缘分便从那一晚开始,之后她会经常的陪我一起加班。平心而论她是一个毫无架子的老板娘,但我每次都无法平静面对她身上散发出的强大吸引力。她告诉我她已经四十岁了,但我不信,我一点也看不出她哪里像四十岁。她像个大姐姐一般的关心我,我对她说起了我从小到大的故事。她很有兴趣的听着,而我,每次也会向她请教一些工作中不懂的问题。一切总是那么真实又不真实,我有了公司里的第一个朋友,但她却是我的董事长,我们私下里都叫她老板娘。

那个年代的深圳并不是很和谐,治安也并不是想象的那般美好。美好的事物总是让人有得到它的欲望,而美丽的女人却更容易激起人们犯罪的欲望。我在海边的一个公园里遇到了她,当时她正被三个男人纠缠。我没有想太多,头脑一股热血便冲了上去。但我并不擅长打架,我被一根铁棍击倒。艰难的爬起来一脚把人踢开并抢过铁棍,我知道我并不是三个人的对手,我随手把铁棍向其中一人砸去。小宇宙爆发般的我抱起我的董事长姐姐就跑。三人向疯狗一般的追我,我不知道当时哪来的爆发力,我只听到耳边呼呼的风声和董事长姐姐紧张的呼吸声。两种呼声夹在一起使我分不清哪种更加动听。

到了她家,她让我把上衣脱下,此时后背青紫的一条瘀血狰狞的显现出来。她为我擦拭药酒,我紧张的感受到了她润滑的手。当疲惫感袭来的时候我便沉沉睡去。半夜醒来才发现软香在怀,我和她在黑暗中四目相对。她迅速的吻向了我,我毫无经验可言。那一晚我失去了我的童男之身,那一晚让我体验到了男女结合的美妙。她温柔的指引着我,我要了她很多,最后我们在释放中入睡。

爱情的门向我热情敞开,我们相爱了。我疯狂的爱上了这个比我大二十岁的董事长姐姐。我们偷偷的约会,偷偷的在公司里眉来眼去。很快我便升职了,再很快我们的恋情便曝光了。同事们开始对我指指点点,我对那所谓的嫉妒一笑而过。我更加狂热的爱她,我们用尽最大的力量去相爱,用尽所有的灵感去寻找刺激。在公园,在海边,在电影院,甚至在公路上,草坪上,小树底下,我们到处做爱。她开始为我修理起胡须,为我准备好各种款式的领带。那段时间,我找到了强大的自信,我认为我是这个世界最帅的男人。我们去了很多地方,天南海角。当我推开紫禁城的大门的时候,和很多第一次来故宫旅游的人一样,我被太和殿的壮观和大气所折服。我告诉外祖父,这才是世界上最好的房子,不过我无法让他住这样的房子,因为那两千平米的地基石就不是我能想的。我告诉外祖父,有一个人把我照顾得很好,我过得很开心很快乐。我会娶她,会陪她过一辈子,我并不在乎她比我大二十岁。

但现实中我们并没有在一起很久,癌症夺走了她美丽的生命。在病房里,我又一次握住了我挚爱的手,同样的,我还是无能为力留住她。她用苍白的唇对我说,如果你能早出生二十年该多好啊,那样我们便不用背负这么大的压力。我告诉她我不在意,我说我会娶她,会照顾她一辈子。她摇头说她总是感到不安。她问我如果早出生二十年我还会爱她吗,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她开玩笑说不介意她嫁过人吗,我破涕为笑,摇头无言以对。她突然对我说好累,我感到了恐慌,我再一次的感受到了山崩地裂般的失落和空虚。我对她说,你睡一觉好吗,睡上二十年,二十年后再醒来,那时我刚好四十岁,那样我们就可以毫无顾忌的相爱了。她笑着入睡了,可我知道她再也不会醒来。

我继承了她的遗产和公司。但我立马就把公司所有的产值卖掉,我希望能有一个全新的开始。我在香港重新成立了一家公司,我用她的名字命名我的公司。在失去了亲情和爱情之后我开始变得像个机器人,一个只知道工作的机器人。她教会了我很多,我感谢她让我懂得很多。很快公司业务便扩展到了国外,当公司员工发展到有七百人的时候我申请上市了。我盖了一栋办公大楼,那大楼的名字就是我外祖父的名字。外祖父是我的大楼,而董事长姐姐就是我的事业。

往事沧桑,岁月如潮,而如今二十年已过我也正好四十岁了。发了几次征婚启示均没有找到合适的人生伴侣。我想,一辈子只有一个女人并不可耻。而那个女人,我如今正好可以和她相爱。我决定把公司转手再用所有的资产来盖一座免除所有费用的大学,我觉得那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房子。而我,会随着这一季的季风满世界游走。二十年后我会回来,我会问那个女人我比她大二十岁她会介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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