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撕证

当年,林语堂征得夫人同意后,撕掉了结婚证书,说结婚证书,是要离婚时再用的,我们要恩爱生活,白首偕老一辈子,还留它干吗?事实证明,他们确实相濡以沫终其一生。在1969年金婚纪念日,林语堂送给妻子一只手镯,上刻着他亲自翻译的名诗《老情人》:“同心相牵挂,一缕情依依。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何其深沉浪漫。

林语堂撕证

像这类百分之百足赤的爱恋佳话,在悠悠的历史长河中,是书难写尽、歌难咏绝的。可喜的是,这一传统至今仍在神州大地上、在炎黄子孙中传承闪耀。然而,也必须看到,有些人在KTV里,把情呀爱呀唱得震天响,什么爱到永远,爱到天涯海角,爱到来世……一言以蔽之,爱得让人不能承受之重,然而,却“天亮就分手”了。

社会发展了,道德文明也会随之变化,恋爱结婚全然不考虑物质因素,也是不现实的。但那种把车子、房子、票子、位子放在首选,把择偶视若换件衣服(顶多是换部车子)那么随便的态度,是与爱和情没有多少关系的。至于眼下风行的婚前财产公证,虽不能说没有合理性,但确是给爱情打了折扣。

时代不同了,结婚证书不再只是单纯在离婚时才能派上用场,在买房、贷款等许多时候都不可缺少。当年夫妻住旅馆,不带结婚证,不是也不许住一个房间吗?结婚证书是不能轻易撕掉了,但可不可以摸着胸口自问:在拿到结婚证书的那一刻,我有没有林语堂的那种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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