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许蒙的时候,妈妈让我叫他“许叔叔”。我望着面前穿一身军装却有崭新面孔的男子,竟忍不住笑起来,他是“许叔叔”?别逗了,于是我扬扬头,说:“我叫你呢?”他说:“我叫许蒙。”我便点头道:“许蒙,你好!”
那时,我哥在渤海湾的一座小岛上当兵,许蒙是他的班长。暑假里,妈妈带我去部队探亲。
那一年,我15岁,个子已经比妈妈高,也渐渐通晓人事,许蒙走到我旁边,给我讲岛上的风土人情,指给我看远处的鸥鸟,又堆沙堡给我玩。我们很快便混熟了,可我却忽然局促起来,跟在他身后,扭扭捏捏的,尤其是当他那双闪亮的眼睛,与我对视时,我竟慌乱得手足无措,跟刚刚见到他时那股大大方方的劲头根本判若两人。
我和妈妈在海岛上呆了一个星期,便回家了。记得要回去的前一天傍晚,许蒙带我去捡贝壳。暮色如纱,一波一波浸润着小岛,稍带咸湿的海风吹乱了我的头发,我和许蒙缓缓走着,他时不时把美丽的贝壳捡起来放入我的篮子里。想着即将到来的别离,我的心中充满了莫名的惆怅。而他,似乎也变得沉默起来。
我们走累了,便坐下来休息。这时,浪花冲刷得一小片沙滩陷落了,露出一块蓝色的玻璃碎片,许蒙将它拾起来给我看。啊,多么好看的一块玻璃!大概是一个破裂的香水瓶颈吧,经过长年累月的海浪冲刷,已经成为磨砂状。我忽然有兴趣地把它套在无名指上。刚刚好,正是一枚指环!许蒙说:“这,就算是我送给你的纪念品吧?”我一下子愣住了,继而是酸酸甜甜的喜悦与慌张,虽然知道说者无心,但我还是陶醉着——指环点缀了我的手,而我的快乐点缀了大海的黄昏。
我开始了和许蒙的通信。虽然次数不多,但整整三年下来还是积成了厚厚一沓。我把它们整理成册,闲时翻翻看,它成了我最喜欢的书。
18岁,我如愿以偿考上大学,而这时,许蒙的信里也有了炽热的字句。大学里人才济济,我的窗外也渐渐有了玫瑰。但是,不知为什么,他们跟我的感觉都不对味。在我心里,那个与我牵手走过青春的人,应该是有着挺拔的肩背、闪亮的眸子、深沉的思想和满满浓浓的温柔,就像——就像许蒙那样。
我一直保持着与许蒙的联系。大二那年,他退伍了,放弃了国家的分配,独自一人到南方发展。他告诉我,他现在的状况很不好,一切都不如意,心情也极度失落,有时候连吃饭都成问题,所以为了不把坏心情传染给我,就不再与我通信了。
听到这样的谬论,我又气又急,于是,我开始想办法帮他。
几乎所有的课余时间,我都用来做家教和卖画报赚钱。我还在各种报刊上发表文章,虽然所得的钱有限,但还是全部寄给了许蒙。
但是还不到一个月,汇款又都退了回来。许蒙说:“谢谢你,我知道这不是施舍,但是我不能接受。别再理我了,不值得。”看到这里,我沉默了,久久久久不愿说话。同宿舍的朋友见我这样,便过来开导我,我跟她们讲了我和许蒙的故事,还给她们看许蒙的照片和那枚蓝色的玻璃指环。她们先是惊讶,后是羡慕。最后决定让我去一次南方,亲自跟许蒙谈个明白。
因为我是第一次出远门,临行前轰轰烈烈准备了一个星期。出发那天,送行的队伍也浩浩荡荡,但是上了火车,我还是胆颤心惊起来。夜深了,我却不敢入睡,怕坐过了站,又怕坏人害我。正在无聊之时,上铺探出一年轻修长的身影,“你是财大的吗?”他笑着问我。“我叫杨光,也是财大的。”他愉快地说。
路上有校友同行,顿时轻松安全了许多,只是他说他的目的地比我远一点,我们不能同时下车,告别杨光时,他帮我把旅行包提下车,说句小心,便匆匆走了,他的心情变得不太好,甚至没有和我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