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夏天,正在做驻京记者的我应邀去天安门广场附近的猫辇胡同,参加在一个朋友家举行的派对。
那是刚到北京不久的我,第一次接到家住北京的朋友的邀请,而且那天参加家庭聚会的有不少京城媒体的大腕记者。为此,一向不修边幅的我在出门前还对着旅馆里一面已缺了角的老镜子修饰了一番,又特意换上了一双崭新的皮凉鞋,乳白色的鞋面、尖尖的鞋跟,衬得我本来就高的身材更加“挺拔”。心里暗暗笑道,虽然貌不惊人,才不压众,但身高总可以“鹤立鸡群”了吧。
从记者站临时借居的旅馆到天安门,需乘公共汽车。而旅馆到汽车站的路也不短,足足步行了十来分钟,其实走到半路时,已感觉脚上那双新鞋变成了一副痛苦不堪的刑具,脚后跟和脚背蹭破了,露出红红的嫩肉,每走一步,都像安徒生笔下那个陪王子跳舞的鱼美人似的,“仿佛步步都踩在剑刃上”。眼看约会的时间愈来愈近,也来不及回旅馆换鞋了,当然,我也舍不得换下这双为赴京城大腕云集的聚会而特意购买的新鞋,它是那么漂亮,可以说是我身上全副行头的点睛之笔。
我一边走一边咬着牙计算:汽车站还剩一百步,还剩五十步,还剩十步……待我终于挤上公共汽车大舒一口气之后,没想到售票员告诉我,天安门广场的侧面不能停靠公共汽车,出租车也不能停车。这意味着下了汽车,我还要步行一站路。天热加上恐惧,简直要让我晕死过去。若不是为了赶赴那场聚会,真希望就这样在车上呆下去,哪怕绕北京城一百圈呢!
公共汽车在长安街临近天安门广场不远到站了,我不得不哆哆嗦嗦地下了车,脚一触地,人被重新袭来的巨痛给定住了,像根木桩似的站在车站难以移动。眼看时间不多了,我龇牙咧嘴地几乎是半步半步地往前挪动,眼看着身边如潮的游客迈着矫健的步伐前行。“真恨不得将你甩了!”我恶狠狠地瞪着脚上那双曾让我醉心不已的新凉鞋。骂过之后,突然茅塞顿开,既然它让我如此痛苦,为什么不干脆脱掉它,让我痛痛快快地走路呢?